索引号 | zfbmfgj/2022-0059 | 公开日期: | 2022-05-14 11:07 |
来源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持续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现将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持续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现将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投入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资金。
二、建设内容
投资50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2个,其中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7个,基础设施项目5个。
三、具体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本次下达的云雾山镇官田村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其余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及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由各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范畴。计划表备注栏中明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要按照此方式组织项目建设,同步完善相关资料。本次下达项目资金包含项目其他费用。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资金违规使用及“跑冒滴漏”。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杜绝资金挪窝、趴窝。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严禁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
(四)加快项目建设。各镇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启动实施。下达项目必须于5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收集、完善、整理好项目资料。
(五)加强监督检查。主管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县发改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附件:石泉县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计划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