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2-0059 公开日期: 2022-05-18 10:10
来源 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关于科学慎重实施“引池济月”项目的建议(第120号)

关于科学慎重实施“引池济月”项目的建议(第120号)

关于科学慎重实施“引池济月”项目的建议

第120号

领衔代表:胡洪华 

内   容:

池河镇距石泉县城12公里,为石泉县域副中心,先后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国家级卫生镇、陕西省15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省级重点示范镇、安康市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镇,安康市基层改革创新观察点,也是西北重要的蚕桑生产基地。池河(河流)作为本镇唯一一条穿境而过的河流,其存在对于池河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引池济月”项目工程,引起池河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和反对意见。池河镇正处于大力发展文旅融合、农旅融合、产旅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由于池河流域水量不充足,对于水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而且目前池河流域的水量仅能满足当地生产生活所需。

因此建议:

综合考虑池河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综合开发利用池河水资源,在保障池河高质量发展水资源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实施“引池济月”项目,或实施“引汉济月”以解决月河水资源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