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jzfchz/2022-0027 公开日期: 2022-04-26 19:11
来源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同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五项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生病有照护、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五有”目标,促进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五位一体”,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统筹。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同步设立关爱服务农村留守人员领导机构,做到统筹有力、统筹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坚持民政所牵头抓总,池河镇派出所、司法所、法院、镇卫健办、镇社保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问题、研判工作、协调解难、督导落实,推动关爱服务措施落实。三是镇村同抓。建立镇村责任清单,落实镇村属地责任,镇设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由民政所长兼任督导员,在15个村(社区)设立留守人员管护站,由村妇联执委担任工作主任,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四是家庭尽责。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子女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外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老人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法定义务,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更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五是社会参与。鼓励动员镇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事业,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健全“五项机制”,形成长效有力。一是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镇村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需求信息等内容定期核实更新,建立需求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二是关爱服务机制。建好“四大阵地”(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建“五支队伍”,通过需求调查,将驻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好心邻里等人员,组建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慰问关爱队、文化关爱队,以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中心托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出现的生活困难、住房、就医、赡养等问题,由池河镇司法所、池河镇法院、镇综治办、民政所、资源办、卫健办、社保等部门联合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四是权益维护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资源,组建农村留守老人维权服务中心、维权报警中心、维权合议庭等维权机构,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维权体系。五是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视察机制,建立工作考核考评办法,优化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工作质效与评优树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促进各驻池单位和镇各站办所积极履职尽责。

(三)优化“五有目标”,做到亲情服务。一是做到精神有关怀。以生活互助队为主,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让留守不孤单。二是做到困难有帮扶。由镇村主导,采取产业帮扶、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镇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镇联动中心以联席会议的方式联动解决。三是做到生病有照护。统筹镇中心卫生院上门签约服务的方式,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医生制,做到有需及时看诊;同时,积极组织义诊志愿服务,做好日常健康体检。四是做到权益有维护。由县镇司法所牵头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开展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五是做到安全有保障。夯实镇、村(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夯实村组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守护农村留守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关爱对象

留守老人是指在本镇(不含社区)生产生活的,因子女外出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而留守在家60岁以上的老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关心

1、在防汛期间时刻掌握帮扶对象的安全情况,对处在滑坡点、洪水淹没区或居住危房的在必要时要积极协助镇工作人员将其撤离至安全区域。

2、注意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情况,每年带领留守老人到镇中心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平时要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随时通知其儿女或其他亲属。

3、积极指导帮扶对象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对其家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积极指导帮助排除。

4、及时化解帮扶对象与他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帮扶对象及其在外的儿女、丈夫提供维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困难帮助

1、对帮扶对象因生产或婚丧嫁娶事项缺少劳动力的,要积极帮助联系村其他劳动力提供支持。

2、对行动不便的帮扶对象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手续代办帮助。

3、对贫困的帮扶对象优先实施民政救助和其他惠民政策的优先享受。

4、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对象解决其他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精神关怀

1、向帮扶对象在外创业或务工的子女寄一封信,介绍正在实施的留守老人的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教育他们要孝敬、关心家中的老人、妻儿,要常与家中联系,维护家庭的和谐。

2、各帮扶人要定期联系帮扶对象,了解其生活情况,谈心交流。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4次,家中走访每季度不少于3次,与其在外的儿女或丈夫电话联系全年不少于3次。

3、完善村文化活动室的设施,组织留守老人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下象棋、打纸牌等日常文体活动;有条件的村应在重阳节组织留守老人开展座谈、文艺表演、登山等集体活动。

4、每年举办“好公婆”评选,肯定留守在家人员为家庭和谐所做出的奉献;评选“优秀帮扶志愿者”以表扬在关爱留守老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组干部和爱心人士。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及动员阶段(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8日)。

镇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做好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社会关怀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数据建档阶段(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5日)。

由各村负责做好留守老人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实际需求等信息,为留守老人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阶段:试点建立保障机制阶段(2022年5月15日—2022年5月31日)。

1、在西苑、城镇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制度、管护服务工作职责。

2、在西苑、城镇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妇联主任、村警务室、卫生室负责人、小组组长、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爱心人士为成员的管护服务中心,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达到有阵地、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

3、开展留守老人与村干部、爱心人士、志愿者的结对和日常帮扶、关怀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0日)。

认真总结西苑、城镇社区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书面总结报镇民政所。

第五阶段:巩固提升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各村按照西苑、城镇社区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五位一体”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实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五有”目标顺利实现,为池河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吴小普同志为组长、镇长段昌明同志为副组长,人大主席刘淼同志为责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的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措施、每年镇对留守老人工作的开展设置专项经费来解决问题。

(二)宣传引导,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宣传报刊作用,精心筹划和组织池河镇开展留守老人活动管护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无私奉献、关爱留守老人的先进事迹。重点选择2-3个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报道,树立典型,由点到面,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先进者学习,积极参与关爱留守老人的活动中,形成关爱服务热潮。

(三)完善机制,着眼长效。留守老人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不仅要形成热潮,更要着眼长效,形成品牌活动。各村(社区)要针对留守老人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其生产生活遇到的难题,通过多形式的活动为其提供交流活动平台,予以精神关怀。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定期检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保证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将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先争优先进村的重要依据。

附件:池河镇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池河镇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段昌明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 淼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陈 辉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 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杜小莹    镇政府副镇长

朱新华   池河派出所所长

张彦军   池河司法所所长

刘 敦   池河法庭庭长

魏小勇   镇明民政所长

张晓波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淼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小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留守老人关爱工作。村(社区)要成立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机构,村(社区)妇联主席具体负责,各村(社区)于5月4日前将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民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