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2-0051 公开日期: 2022-05-17 14:45
来源 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 工作开展情况

石泉县水利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 工作开展情况

石泉县水利局

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全面了解掌握内容,通过开展河长制“八进”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宣传保护法,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组织落实。把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作为开展水利工作的重要依据,将保护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发展与保护两不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了县级河长一条河一张管辖图、一责任清单、一巡河日誌、一纸提醒函“四个一”工作机制,巩固完善“河长+警长+四员”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县检察院印发《关于石泉县2022年度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石泉县纪监委印发了《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健全完善了七项制度,全面建立河长制长效机制。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一是实行最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并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监管;二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建立了取水许可台账,进行网格化管理,完成了取水许可系统录入;三是严格管控用水,每年在市上下达用水总量指标基础上,制定了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并分解下达用水指标;四是大力倡导节约用水,创建全国节约型用水社会达标验收,节水效果明显。

(三)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加强水保监督。对建设项目和矿产开发严格执行水保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在做好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围绕“强监管、补短板”核心,积极推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上台阶。与市水利局、积极沟通,将安康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自动化建设一期工程唯一选点落在我县杨柳水保监测点内。项目配置了流域控制站径流泥沙自动监测仪、便携式泥沙测量仪等仪器,同时依托该项目,对卡口站、径流小区进行了全面修葺,切实提高了我县水保监测自动化水平。目前该工程已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加强水土保持治理。一方面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等单位部门之间横向联系,紧密跟踪了解各部门森林抚育、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道路美化绿化和天保等项目投入,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完成了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顺利通过了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16-2020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另一方面依托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陕西省水利发展资金生态清洁流域治理项目,以点促面,陆续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水河右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东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余平方公里。

(四)扎实开展河湖四乱整治。一是狠抓四乱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公安、环保、住建、检察院、自然资源等部门,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今年1-4月,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8个,整改28个,办结省水利厅暗访交办整改问题2个、市督查反馈问题4个,拆除河道乱占乱建1起,清理河道乱堆砂石弃渣2万余立方,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县河长办每月提醒并陪同县级河长开展巡河,研究解决河湖突出问题,促进各级河长巡河常态化,不断提升河湖日常管理水平。

(五)突出加强水利执法。充分发挥“河长+警长+四员”和“河长+检察长+院长”的机制作用,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以及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涉水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乱捕乱捞,弃土弃渣,侵占岸线,河道设障等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1月至4月巡查河道54次,出动人员190人次,以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高速路建设河流等重点水域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8起,其中行政处罚5起,罚款18500元,限期整改3起。有力地保护了河湖水环境。

(六)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县建设完成了12个污水处理厂,1个城西污水提升泵站,总占地面积93.33亩,污水处理总规模为近期(到2020年)2.99万吨/天,远期(到2030年)3.7万吨/天,概算总投资2.13亿元。县城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移交住建局管理,剩余11个污水处理厂目前由水利局管理,其中:后柳镇、江南、池河镇3个污水处理厂及城西污水提升泵站由施工企业(陕西诚雅水务有限公司)代运行,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曾溪镇污水处理站由施工企业(安康博灏有限公司)代运行,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剩余饶峰等7个镇污水处理厂都已投入试运行。

(七)加强河湖基础工作。一是加快河湖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已完成3条规上河流和9条规下河流及36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并按省、市评审意见进行了全面修改。二是加快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河湖划界成果,开展12条重要河流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三是加快“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实施。按照“五个清单”要求,完成了12条5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明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湖四乱问题依然存在。河湖沿线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强,向河边倾倒生活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各村巡河员巡河次数不够,垃圾清理不及时,少数河段公路建设和抢修渣土倒入河边屡屡出现,对河道造成一定污染。

二是水保监督机制不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的审批主管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来函征求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意见,但目前多数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来函征求意见或主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少数部门在承建项目或办理审批手续时,未来函征求意见,导致应当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在我局尚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被动造成无水保手续的情况。

三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短缺。一是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截至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厂工程欠款及缺口总额为9000余万元,由于拖欠的工程款项数额大,时间较长,目前垫资的施工企业举步维艰,部分项目建设收尾工程非常缓慢。二是运行费用未落实。自运行至今已产生运营费用800万元(包含运行电费、人员工资、药品试剂、在线监测等费用)一直由垫资的施工企业同时垫付。目前运行企业也举步维艰,已形成很大的环保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河湖日常监管。进一步调整完善河湖长制县、镇、村三级组织体系,夯实工作责任,健全“河长+警长+四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强化河湖监管,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

(二)开展河湖四乱治理。继续开展涉水环保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组织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清理乱点乱象、逐个整治,逐条销号,清除一切涉水环保问题。

(三)加强水保监督执法。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完善水土保持审批联动机制,推进水保审批正规化,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杜绝破坏水土保持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