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便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办事“两头跑”现象。
附件:1.安民办发〔2022〕79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ofd
2.安康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实施方案.docx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