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的规定,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5月12日至13日,县发改局组织开展“双公示”信息报送实地核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线上评估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双公示”目录编制、台账核查、公示情况、数据质量等方面对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6个部门“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抽查部门日常工作开展及汇报情况,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定期高标准完成信息录入及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工作,对进度滞后的相关部门,现场督促整改完善。
通过此次实地检查工作,进一步指导各相关部门对“双公示”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领域进行整改,持续巩固“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全县双公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