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 “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4-30 19:55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
“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石泉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石泉县保障性住房小区
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建设,进一步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依据省住建厅等十三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陕建发〔2021〕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宜居空间环境,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将竹儿湾、红岩、池河家园、水井湾、东延5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创建成党建引领核心作用发挥明显,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明显提升,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三、创建要求及标准
(一)强化工作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1+N”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制定评价标准,打造全员参与、全民监督局面。
(二)完善配套设施。围绕群众工作、生活需求,完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确保运行安全、供给稳定。
(三)规范使用管理。在“建好分好”基础上,防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健全公租房资产管理台账,促进“管好用好”。
(四)健全公共服务。健全公共服务,提供卫生、防疫、学前教育、托育、居家养老服务,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
(五)培育社区文化。通过“小手拉大手”“最美家庭”“垃圾分类优秀示范户”等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促进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
(六)加强治理能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全方位融合社会治理力量,提升物业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做实群众实事。
具体创建标准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石泉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鲁延谋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城关镇、池河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物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责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积极争取国家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县教体科技局: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应急知识普及”“科学常识”等实践活动,共同营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配合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体育组织体系和骨干队伍,优先满足需要的配套体育健身器材,组织群众开展科学健身活动,监督指导各受赠小区对建成后的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加大对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县公安局: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警务工作, 推进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建设。
县民政局:将保障性住房小区纳入社区管理,健全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抓好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收集、审核社区服务体系项目,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指导。
县财政局:对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县人社局: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宜居环境、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及公共空间、物业服务、房源使用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推动城市管理进小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县文旅广电局: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文化室、阅览室建设,开展共同缔造理念培训、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做好社区文化设施建设,送文化到社区。
县卫健局:协调有关机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指导医疗卫生健康和防疫工作,配合在保障性住房小区配置符合国家要求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支持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小店“一店多能”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
县供销联社:参与保障性住房小区商业服务配套建设,加快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购销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督促安排“供销蔬菜直通车”进小区,建设“公益平价便民超市”提供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
城关镇、池河镇:积极参与组织所辖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有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建章立制(2022年1月底前)。围绕创建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立足点,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及协调机制、问责机制、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等长效机制。
(二)组织实施(2022年2月-4月底)。县政府作为本辖区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有效整合各类管理、服务资源,认真开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创建相关工作。
(三)自查整改(2022年5月底前)。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标准》,对申报小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省市级验收(2022年12月底)。在认真整改完毕,符合省市级验收条件的,向市局、省厅申报,确保在2022年12月底前,相关小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整合保障房各类补助资金,将小区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三)完善资料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注重整理、收集与创建工作相关的各类影像、文字、表格等资料,并按照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服务、重大活动开展等类别留存档案资料。
(四)严格问责机制。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因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而影响创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石泉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
石泉县保障性安居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创建标准
测评 项目 |
测评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工作 机制 |
政府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行动方案。 |
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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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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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发挥明显,提供调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就业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
县住建局 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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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核心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1+N”自治组织,对小区事务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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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设立意见收集信箱、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多方倾听群众意见,推进人居环境建设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全员参与、全民监督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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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设施 |
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信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供给稳定。 |
县住建局 县供电分公司
县电信分公司
县移动分公司
县联通分公司
县广电网络公司
县自来水公司
县潮午天然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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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解决家用汽车、小型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集中停放问题。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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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中充电车棚或设置露天充电桩。 |
县住建局 县供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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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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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设施 |
合理选用实用、美观的节能照明设备。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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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多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采取现场引导等方式加强宣传。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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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再生资源回收点。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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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共厕所,方便居民使用。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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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乔、灌、花、草、藤相结合的绿化结构,养护良好。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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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管理 |
落实五方主体责任,设置永久性标牌。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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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强化退出管理。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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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取规范,梯度保障、动态审核。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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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抚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 |
县民政局
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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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残疾人家庭、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楼栋、楼层等住房需求。 |
县住建局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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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和纠正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私改燃气管线、高空飞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乱搭乱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等违规行为。 |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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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时间无进出信息的人群重点监测,防止公租房空置或转租转借。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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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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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租房资产管理台账。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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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服务 |
建有包含服务大厅、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治安联防站)、居民活动用房、文化室、阅览室、残疾人康复室、党群活动中心等在内的综合服务站,依托其开展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 |
县住建局
县卫健局
各相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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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服务 |
卫生服务站提供预防、医疗、卫生、康复、防疫等服务。 |
县卫健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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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 |
县教体科技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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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失智、失能老人和残疾人提供日间服务。 |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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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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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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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检查及演练,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畅通。 |
县住建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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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星级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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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 环境 |
共同商议拟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居民公约。 |
县住建局 各相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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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便民商业服务,包括提供蔬菜、水果、生鲜、日常生活用品等销售服务的综合超市及理发店、洗衣店、药店、餐饮店等便民网点,提供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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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就业创业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小区居民提供内部商业用房。 |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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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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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污水井、化粪池等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警示标识。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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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 环境 |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有检验合格许可证并按时完成年检、维保。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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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党员开展共产党员奉献日、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 |
县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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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带群建,在党员、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发动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环境。 |
县住建局 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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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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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清洁能源。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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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文化 |
开展共同缔造理念培训,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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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自乐班”“书画班”“邻里节”等文体活动及丰富多彩的节庆晚会,促进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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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科学常识、绿色生活、卫生防疫及应急知识普及、诚信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 |
县住建局 县卫健局 县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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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家教家风、最美家庭、最美邻居、先进党员、优秀居民、垃圾分类优秀示范户、优秀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引导营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小区环境。 |
县委宣传部
县住建局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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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实践活动,自发自觉爱护小区环境,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写乱画等不文明现象。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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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宣传共同缔造的经验及典型。 |
县委宣传部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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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 能力 |
引入信用良好的专业化物业公司,按照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比例且不低于50平方米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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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明确,杜绝失养、失修、失管;工作时间内员工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保安巡逻制度;每半年公开1次收支情况。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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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物业管理和服务,推行红色物业、贴心管家等实践活动,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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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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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防火、防汛、治安、公共卫生、停电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应急队伍、专业培训和相关演练。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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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优先吸纳小区居民参加公共服务、应急救援;积极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做法,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
县委宣传部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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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及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作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合作,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治理体系。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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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智能 水平 |
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运行良好。 |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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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人脸识别、智能梯控和视频监控等手段,限制电动车上楼,及时发现破坏公共设施、高空抛物等行为并取证留存。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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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入户、多网融合。 |
县电信分公司
县移动分公司
县联通分公司
县广电网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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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智能 水平 |
应用“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网络报修、缴费、投诉等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对接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数据系统,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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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5G网络进小区。 |
县电信分公司
县移动分公司
县联通分公司
县广电网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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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满意 调查 |
配套设施满意率达到80%以上。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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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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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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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环境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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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满意率达到80%以上。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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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商业满意率达到85%以上。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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