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00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函〔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0 15:19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有关指挥体系,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单位的通知》(安政函〔2022〕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县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有关指挥体系,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单位的通知》(安政函〔2022〕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县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责任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副总指挥:分管气象、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
县人武部部长

县政府办主任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负责人,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石泉中队、县公路段、县水文站、供电分公司、石泉水电厂、喜河水电厂、县火车站、邮政石泉分公司、电信石泉分公司、移动石泉分公司、联通石泉分公司、广电网络石泉分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兼任。

总指挥部下设4个专项指挥部,负责各自领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会商、研判、决策等指挥工作。

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责任副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气象工作的科级领导
联络员: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石泉中队、县公路段、供电分公司、石泉水电厂、喜河水电厂、县火车站、电信石泉分公司、移动石泉分公司、联通石泉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指挥长: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
责任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的科级领导
联络员: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防汛办责任副主任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石泉中队、县气象局、县公路段、县水文站、供电分公司、石泉水电厂、喜河水电厂、电信石泉分公司、县火车站、移动石泉分公司、联通石泉分公司、广电网络石泉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并兼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指挥长: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
责任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林业工作的科级领导
联络员: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森林防灭火办责任副主任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公路段、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石泉中队、供电分公司、电信石泉分公司、移动石泉分公司、联通石泉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并兼任县森林防灭火办责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县森林防灭火办日常工作。
四、地质(地震)灾害防治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
责任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自然资源工作的科级领导
联络员: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武警石泉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公路段、供电分公司、县火车站、电信石泉分公司、移动石泉分公司、联通石泉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及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