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邱怀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任字〔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4-12 12:42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邱怀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邱怀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邱怀志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张翠林同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