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cjgj/2022-0085 公开日期: 2022-04-27 15:32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的公告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的公告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划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二、食品摊贩由县住建局实行登记管理。

三、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未登记的;

(二)经营场所“脏、乱、差”的;

(三)食品、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四)未建立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的;

(五)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

(六)一次性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各社会团体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线索。举报要求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严禁借机中伤诬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915-6312315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