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2-0021 公开日期: 2022-03-16 11:05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号)精神,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我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号)精神,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我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主体带动能力、项目实施效益和发展质量,持续推动产业发展。本次下达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类项目3个,总投资163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产品营销推介奖补和农村电商平台建设。

二、建设内容

投资163万元实施石泉县2022年品牌培育创建奖补、石泉县2022年农产品营销推介奖补和石泉县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个。

三、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本次下达的项目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组织实施,相关镇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范畴。石泉县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要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确保9月底前全面竣工,品牌培育和营销推介奖补项目要及时收集资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2022年11月底前资金拨付进度达100%。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资金违规使用及“跑冒滴漏”。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杜绝资金挪窝、趴窝。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项目资金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镇村公示10天。其中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严禁层层转包、分包。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登记确权,完善资产移交管护资料。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附件:石泉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表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石泉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实施 地点 项目类型 受益总户数 其中:扶持带动脱贫户 建设期限 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投入(万元) 主管 部门
项目
实施
单位
备注
户数 人数
合 计 5500 1700 4100 163
1 石泉县2022年品牌培育创建奖补项目    组织开展富硒、绿色、有机产品认证8个,并对2022年获得产品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补。 全县 奖补 类 1500 500 1300 2022年1月-12月 品牌培育后认定,通过品牌效益带动1500户农户增收。 63 农业 农村局 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 石泉县2022年农产品营销推介奖补项目 对在省外一线城市、其他省会城市或地市参加展销活动的牵头部门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全年参加展销活动不低于10次。 全县 奖补 类 2000 600 1400 2022年1月-12月 通过产品展销,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增加产品销量,带动2000余户农户增收,解决农户农产品滞销问题。 50 农业 农村局 展销组织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 石泉县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搭建农村电商运营平台,组建农产品推广运营中心,与专业团队开展合作,共同精选本地优势农产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营销。同时建立抖音直播线上营销团队,积极扩大主营农产品的销量。开展对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拓展线上市场的引导、培训和扶持工作等。 城关镇 产业 项目 2000 600 1400 2022年4月-9月 通过搭建的农村电商平台及各电商主体,线上年销售农副产品10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800余户增收,户均增收120元以上。 50 供销联社 供销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