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2-0019 公开日期: 2022-03-20 14:16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号)精神,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号)精神,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20个,总投资2000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各镇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二、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资金2000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个,其中由各镇实施的项目15个904万元,由相关部门实施的项目5个1096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抓有利时机,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在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9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保质保量全面竣工,完善项目资料。2022年10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严禁调整和变更项目。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使用程序、使用方向、资金管理等严格执行,杜绝资金“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挪窝、趴窝,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并在来年项目资金下达时予以调整。

(三)坚持公告公示。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各类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附件:石泉县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计划表.xls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