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2-0024 公开日期: 2022-04-08 09:51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石泉县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矿山监察局和省、市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安全和发展,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监管,夯实安全基础,攻坚克难、标本兼治,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坚持减少数量和提升质量“两个方向”,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稳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确保我县尾矿库总量不变,确保秦岭生态保护区及汉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尾矿库安全保障条件明显改善。

(四)金属非金属地质勘探保持“零事故”。

(五)外包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得到加强完善,安全生产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

1.督促指导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把安全准入标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把牢安全准入门槛。严格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只能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矿体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不得采用地下开采,严禁无置换指标新建尾矿库。

3.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更新尾矿库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制定包保责任清单,夯实包保责任。坚持各负其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逐级明确日常安全监管对象,做到所有类型矿山全覆盖。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从制度制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管理、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外包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具体细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并加强监督检查。

4.推进非煤矿山“四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应急〔2021〕149号),鼓励安全基础条件较好的矿山企业结合推广先进适用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升级换代、生产系统提升改造等率先实施“四化”建设,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确定1家企业为县级示范单位。

5.加强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督促非煤矿山与采掘施工企业共同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领导带班、应急处置等工作纳入协同工作范围,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采掘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继续推广凤凰建材本质安全管理经验。督促企业把凤凰建材本质安全管理经验与企业生产运行有机融合,把检查企业确立安全管理目标、推广全员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承诺制度、员工培训达标上岗、危险作业审批管控制度,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创建安全文化等情况融入日常监管,落实到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之中,真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7.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迅速成立“三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和措施。认真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链条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8.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扩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广度和深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制度,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指导已经建立了双重预防机制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年度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动态更新风险信息和管控清单,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

9.加强“一矿(库)一策”结果运用。依据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康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和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一库一策”报告,聚焦地下矿山采掘作业风险、井下动火作业风险、防排水风险、提升运输风险及尾矿库排洪系统风险,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实施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建立“一矿(库)一策”排查发现问题台账,实现隐患动态管控,紧盯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现隐患清零行动。

10.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强汛期、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期安全防控,坚持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生产,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及线上巡查等方式,推动人员下沉一线,蹲点值守,盯紧看牢重大风险,及时处置问题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突出汛期等特殊时段防范措施落实,及时推送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安全风险高、受天气影响大的企业果断停产撤人;督促尾矿库企业汛前开展调洪演算,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11.完善尾矿库安全生产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头顶库和持证尾矿库加快建立在线监测系统,2022年6底前尾矿库必须完成在线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每月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督促尾矿库企业按照技术标准完善监测项目,对设备长期掉线不维保、预警信息不处置的加强监管执法。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12.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按照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对照《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期效果评估报告》查漏补缺,抓好问题整改。聚焦制度建设、政策引导、机制完善等方面分析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破解深层问题。

(五)强化执法检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依法治理

13.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以采代建、以采代探、以采代掘,中小型矿山实际控制人不履职,外包工程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顿、公开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关闭退出、行刑衔接等措施,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

14.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若干规定》,全面落实救援指导、事故通报、事故调查、挂牌督办、事故约谈、警示教育、联合惩戒等工作措施,督促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行刑衔接,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行为,绝不姑息。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