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2-0000 发布日期: 2022-04-07 13:59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 (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4月上旬,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3月31日,全县运营政府门户网站1家,政务新媒体账号60个,新开设账号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7个、微博号10个、抖音号6个、快手号1个、今日头条号2个、微信视频号2个、人民号1个、小红书1个。

1至3月,各镇、各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建设、创业就业、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4110条。其中,政府信息2821条,政务信息(工作动态)1289条。同时,在信用中国(安康)网报送信用信息230条,办理市政务服务平台交办的12345热线工单733件,办理网络信息17件,全部办结回复,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有差距。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石泉县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石政公开办〔2021〕6号)和《石泉县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石政公开办〔2021〕5号)相关要求,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如:两河镇仅公开3条信息,云雾山镇仅公开1条信息,县经贸局仅公开3条信息,县供销联社仅公开1条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履行主办、主管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办账号、无原创信息、不定期更新等问题治而未绝。如:“石泉环保”微博号长期未发布原创信息。

(三)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责任意识依然不强,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文件和稿件审核把关不严,文字表述错误时有发生。

(四)政务服务网(石泉)部分事项要素不齐。政务服务网(石泉)部分单位部分事项办事未按照规范性要求填写所需要素信息。如:县人社局“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填写不准确;县自然资源局“采矿证延续登记”申请材料填写不规范。

(五)政民互动不充分。部分单位主动巡网不够,习惯于交办、催办,不及时与情况反映人沟通和回复。如:县自然资源局12345便民工单响应、签收不及时,城关镇12345便民工单存在推诿、反馈内容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整改问题。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石泉)办事指南要素进行全面自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不及时的立即更新,对办事指南要素不全、网址(图片)链接错误等问题务必在4月15日前整改到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要对以上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

(二)全面公开信息。各镇、各部门要根据《石泉县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石政公开办〔2021〕6号)、《石泉县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石政公开办〔2021〕5号)和《石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22号)等文件及市县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单位职能职责,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创业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并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惠民政策。要进一步畅通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内容审查。各镇、各部门要扛实抓牢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控公文、稿件文字质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发布的信息内容务必准确,无“错(别)字(词)、错误链接、严重错误表述”等问题,转载信息时要注明来源,全文转载,不能断章取义。

(四)加强平台监管。各镇、各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18号)和《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石政公开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信息发布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要切实提高认识,守牢底线,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办好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