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入户调查等程序,拟将以下人员(家庭)新增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现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通过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3日(公示期为7日)
监督举报电话:0915-6631244
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申请人姓名
家庭所在村(社区)
家庭人口数
拟保障人数
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胡泽志
民主村一组
3
0
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