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镇民政办对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流程,拟对以下人员进行临时救助,现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1年4月3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0915-6631244
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申报临时救助家庭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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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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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生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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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困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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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给予临时救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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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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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社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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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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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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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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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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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河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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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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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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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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