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jtkjj/2022-0075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16:40 |
来源 | 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安双减办〔2021〕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石教体科发〔2022〕7号)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产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石泉县“双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教体科技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前的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培训机构立行立改,达到复工复产要求。现根据整改的情况,经研究,准许石泉县神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各培训机构要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及复工(复训)方案,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消毒、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严格落实中省市“双减”政策,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复工(复训)后如出现制度落实不严、执行不力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培训活动,予以整改,待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培训。其他未经检查或未整改到位及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