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2-0031 公开日期: 2022-03-30 15:11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石泉县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泉县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切实加大节水工作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县节水的良好风尚。根据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节水函[2022]13号)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聚焦重点行业和典型区域。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注重节水制度和机制创新。建立节约集约型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节水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 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0%和1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2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7%以内;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县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三、重点行动

(一)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我县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对水资源承载能力进行评估和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水资源超载区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到2022年底建立覆盖主要农业、工企业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建立节水评价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方面落实节水评价要求。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和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巩固与提升。(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节水责任,按省、市要求建立我县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 农业节水增效

1.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围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广喷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水质监测、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到2022年底,建设一个高标准节水型灌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发展节水渔业,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等养殖技术。到2022年底,建设一批养殖业节水示范工程。(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 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充分利用当地地表水。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 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重点企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严格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采用差别水价,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和缺水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所在镇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 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水、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2年底,争取创建1家节水标杆园区。(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参与单位: 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四) 城镇节水降损

1.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确保县城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7%以内。(牵头单位:县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2.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园林绿化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和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2年底,县直机关及50%以上的县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学校和居民小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3.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对我县洗车这种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 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1.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加强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实施新型窖池高效集雨。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2底,全县再生水利用率和非常规水利用占比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 政策制度推动

1.深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快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行业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 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2.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加大水资源税改革力度,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巩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果,科学设置差别税额,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工业、服务业取用水计量设施,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及非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制度。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进行在线统计监测。(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

4.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和参与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监督平台作用,构建全民节水的行动体系。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曝光浪费水资源,严厉打击破坏供水节水设施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5.严格节水标准定额应用。严格执行《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到2022年底,基本覆盖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非常规水利用和水回用等方面严格落实节水定额标准应用。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二) 市场机制创新

1.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严格依据用水定额核定许可水量,在水权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用于我县县情和水情的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流转。鼓励节约用水,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抓总,行业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 建立县级节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做好节水行动相关工作。各镇党委、镇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我县节约用水办法,研究建立严格的节水管理制度,明确激励奖补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对于浪费水资源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给予经济制裁。(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 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节水资金投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编制修订、节水宣传教育等。拓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建立绿色信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对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技改、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等节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企业予以奖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 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专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节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处处抓节水、人人都节水”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