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问题,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石泉县实行婚姻登记“市区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22年4月1日起,石泉县实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
二、实施内容
(一)适用范围
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安康市户籍居民,均可在石泉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业务。部队驻地(安康市内)、入伍前常驻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安康市内)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石泉县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业务。
(二)不适用范围
1.安康市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2.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实行跨县区办理;婚姻档案查询、《(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信息或婚姻档案信息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登记业务暂不支持跨县区办理。
三、办理方式
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遇有高峰日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进行预约。预约网址:http://hyyy.saxmz.gov.cn/index。(预约电话:0915-6327909)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