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2-0081 公开日期: 2022-03-29 15:17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直属机构: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134号)要求,现就我县2022年市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和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服务基地申报

按照《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上级统一安排,本年度开展第二批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请各镇、各部门紧紧围绕我县重点产业,严格按照《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开展专家服务基地推荐工作,于4月11日前将申报报告和《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报县人社局(含电子文档),报告要详细说明基地建设基本情况、活动方案、预期成效,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第一批专家服务基地考核评估

市人社局将会同归口管理单位对2020年认定的第一批市级专家服务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估认定小组,对基地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核查时间另行通知)。我县第一批专家服务基地石泉县中医医院,要对照《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中考核评估内容进行自查并做好考核评估准备工作,自查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4月20日前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本次考核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在考核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对管理不善、评估不合格的,将视具体情况作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基地的决定。限期整改期为1年,整改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对其做出撤销整改或撤销基地的决定。被撤销的单位3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设立市级专家服务基地。

联系电话:6310807


附件:1.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2.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