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2-0056 公开日期: 2022-03-21 15:25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国有存量和闲置土地资产,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石泉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国有存量和闲置土地资产,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科学编制石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土地供应的合理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对有效落实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供应计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4]34号)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5)《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20120523);

(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21号);

(7)《石泉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

(8)《石泉县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高质量项目任务清单》

二、计划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计划范围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包括我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年度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2年度石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9.8482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2年度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14.104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商服旅游用地 25.9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4%;住宅用地 31.593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2%;工矿仓储用地34.4503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1%;交通运输用地 203.7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 65.8%。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充分发挥规划在土地供应上的引领作用,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管控、布局优化、标准控制”的原则使项目用地空间布局更加科学。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目标导向,调整优化用地供应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先供应公共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旅游发展用地,促进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用地准入管理,严禁向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用更少的新增建设规模,支撑更高的经济增长,以“亩均论英雄”为目标,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严格限制划拨供地和协议出让范围,协议出让土地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业用地、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通过对项目建设效益综合评估,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

对列入202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清单的项目,由项目包抓责任单位牵头,协助用地单位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县自然资源局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当进行跟踪管理,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民生、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旅游发展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土地供应项目的审批,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使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切实得到合理使用。对土地供应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果断予以及时纠正。加强土地供应后期监管,对不按土地供应要求利用土地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从而确保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计划实施的动态评价管理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改进计划实施效果的具体措施。通过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价,为计划动态跟踪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而需要调整的,按照计划编制程序进行调整,并对调整后的计划进行重新予以公布。

石泉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石泉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石泉县

总供应面积合计:

309.8482

供应计划年度:

2022

商服用地:

25.92

工矿仓储用地:

34.4503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14.1047

交通运输用地:

203.78

住宅用地:

31.5932

特殊用地:

0


石泉县2022年度城镇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石泉县2022年度城镇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住房供地总量:

31.5932

其中存量:

15.7332

其中增量:

15.86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总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9.7332




6





15.86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