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317 发布日期: 2022-03-17 14:24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告

石泉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告

现将2021年度“石泉县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2022年3月16日开始至2022年5月31日基本结束。

二、办理地点: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县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业务窗口)。

三、申报社保补贴所需资料及程序:

1.企业(单位)见《关于对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614号),按该文件规定办理。

2.个人办理:经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符合条件的个人需持《就业创业证》、当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陕西省社会保险专用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者本人农商行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业务窗口填写《石泉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注意:将本人农商银行卡(折)与本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四、补贴标准:

1.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标准每人:养老保险300元,医疗保险100元。

2.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标准为每人:养老保险350元,医疗保险150元,失业保险15元。

备注:原“38、48”人员已享受过2007年、2008年、2009年满3年社保补贴或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享受年限累计满3年人员不再补贴。


附件:《石泉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可在县政府网站下载)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