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jtkjj/2022-013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3-18 10:51
内容概述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青岛、吉林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已出现学生确诊病例,本轮疫情正处于持续上升通道,多地学校停课、区域封控、全员检测,防控态势异常复杂多变,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各培训机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停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实行最严格的校园封闭管理,坚决堵住一切可能传播疫情的漏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投入所有精力、聚集所有力量、调动所有资源,坚决守住校园疫情防线,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培训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青岛、吉林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已出现学生确诊病例,本轮疫情正处于持续上升通道,多地学校停课、区域封控、全员检测,防控态势异常复杂多变,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各培训机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停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实行最严格的校园封闭管理,坚决堵住一切可能传播疫情的漏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投入所有精力、聚集所有力量、调动所有资源,坚决守住校园疫情防线,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3月18日起,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恢复培训时间及相关要求由主管部门视疫情另行通知。各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已提前收取费用的,如有家长要求退费,要按相关规定及培训合同做好解释,迅速退还家长,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凡因退费问题引发家长上访或者投诉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负面清单》处理。

二、在此期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严禁参加任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培训活动。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钉钉家校群、短信、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加强宣传防范新冠肺炎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居家做好防疫抗疫及学习生活。

四、各培训机构要顾大局,识大体,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要深刻认识到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令行禁止。在暂停线下培训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法依规顶格处理。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无资质机构违法办学经营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依规给予上限处分,同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坚决查处非学科类隐性开展学科类培训,坚决查处“一对一”等“地下”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举报电话:县教体科技局 6321313  6323571  6312615

县文旅广电局 6661000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