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慎终如始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从紧落实重点人员管理。对有本土疫情的省份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所在市来返石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属地镇政府在其抵达后24小时内及第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从严从紧管控线下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宴会、聚餐等线下聚集性活动人员规模,各餐饮单位不得同时间段接待50人以上的宴席。
三、从严从紧落实关键环节防控措施。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个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执行戴口罩、一米线、常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停止中央空调运行。
四、从严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压实家庭个人自我防护主体责任,主动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配合开展协查管控;保持个人卫生,自觉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行程码,不扎堆、不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五、从严追究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要求配合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市场主体,限期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予以停业整顿;对隐瞒行程、不按要求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除上述措施按新政策标准执行外,其他防控措施按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3号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