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fbmfgj/2022-003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2〕3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3-16 16:21
内容概述 现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2〕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县公安局:

现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2〕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