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2-0011 公开日期: 2022-03-02 17:43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日



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群众共同致富的基础,按照省、市、县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优先发展产业、盘活资源、村企合作、发展旅游、异地置业、结对帮扶等发展模式,拓展推行“三联”工作机制,推进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增收。到2022年底,全县消除21个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培育年净收益不低于20万元的集体经济强村20个以上,150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带动能力明显增强,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基本满足自我发展需求。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市县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换届工作,并通过法定程序将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有序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让其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组织者、领导者。

(二)贯彻落实削薄计划。按照《安康市消除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及有关部门要紧盯68个年收入5万元的以下的薄弱村,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取多种发展方式推动村集体增收,力争2022年消除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21个(另行发文),确保到2025年底“薄弱村”实现清零,不断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

(三)持续强化示范引领。按照《石泉县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农户的纽带作用,建立“龙头企业+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能人大户+千家万户”产业发展模式,聚集优势资源和要素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支持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发展形势,开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确保2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培育目标实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体发展。

(四)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在培育年度集体经济示范村的基础上,巩固拓展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创建成果,汲取失败教训,引导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资金风险防范、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订单销售、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合同文本,按规定使用衔接资金、帮扶资金、奖补资金、财政投入资金和苏陕协作资金,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和投资方式,在资金使用上做到“六个严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管理和自治水平。

三、发展路径

(一)优先支持产业发展。按照《2022年石泉县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支持优先发展“蚕桑、畜牧、魔芋、中药材”五大主导产业和“茶叶烟、食用菌、核桃、林果”五大特色产业。各镇、村要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形成主导产业引领、区域特色产业共进的产业发展格局,把加快集体经济发展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二)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支持各村利用闲置住房、撂荒土地发展民宿、餐饮、种植、旅游等新业态。通过升级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村级固定资产,变闲置资产为有效经营资产,促进农户与集体“双增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涉农企业开展合作,采取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等方式,统一流转经营农户土地、住房等资产,推动农业产业等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林果资源、渔业资源、水面资源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居住、农家采摘、体验种植、手工制作等旅游经济,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品牌运营、统一价格等方面进行管理、协调和服务。鼓励对村内闲置民宅以及新民居进行改造置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实行联合或合作经营,解决农户就业,增加集体收入。

(四)持续深化村企合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产、资源、生态和文化等要素,结合企业资本、技术、信息和市场等优势,共同开展规模种养、乡村工业、产销合作、产品加工、农旅融合、综合开发等多类型的村企合作,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联结、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把群众有效镶嵌在产业链上,实现集体经济长期稳定增收。

(五)促进“异地置业”增收。鼓励各村利用“异地置业”房屋开办农产品销售、餐饮、商店、仓储等,自行进行经营生产,实现收益;支持各村开展联合经营,将“异地置业”房屋“打包”后统一招商、统一经营,盘活资产资源。鼓励各村采取灵活多样的收益或经营方式,有效利用现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六)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匮乏、没有明确发展路径的集体经济薄弱村,由镇党委、镇政府协调区域内集体经济强村、企业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通过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企业帮农村等方式,同步开展和参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促进均衡发展、共同增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济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切实将其作为乡村振兴主要抓手,组织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专班,落实村集体组织法人具体负责,驻村工作队长、包联干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谋划集体产业,抓好投资管理,确保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石泉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银农直连”系统资金支付程序,严格资金支出使用权限审批管理,切实做到账务日清月结、往来清楚,账、表、证、实相符,严禁私自设立“账外账”,严禁违反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坚持财务公开透明,保障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严格督查奖惩。将发展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同时,各镇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的年度考核,与村集体负责人待遇相挂钩,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精神与物质上的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总结。及时总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综合采取观摩交流、学习培训、案例汇编等多种方式,抓好学习推广工作,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