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日期: | 2022-03-09 11:26 |
来源 | 石泉县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疫情防控 |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石泉县,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防控措施,立即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3月1日以来有西安市、宝鸡市和近期发生疫情其他省份旅居史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排查,安排就地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务必于3月9日12时前完成),并向干部职工所在村、社区报备。在来石返石健康监测未满7天、并完成3次核酸检测前,不得参加聚集活动,外出进行核酸检测期间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二、所有从疫情省份及西安市来石返石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并按规定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风险等级配合落实分级管控措施。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石,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石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1、3、7、13天开展4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返石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7、13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石返石人员须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后方可通行;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省份及西安市非中高风险区来返石人员须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石后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健康监测。
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省内及市县疫情动态,凡与已公布的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等管理主体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排查管控措施。各类公共场所、餐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全员测温、验码、戴口罩、限流等防疫措施,定期消杀通风。 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等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扫码查验制度,并做好车辆通风和定期消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事不办”。从严从紧控制各类线下会议,论坛、展会、庙会、大型文艺演出、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
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师告知个人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关注疫情信息要以官方公布为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