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2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索引号 zfbmmzj/2022-0017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26 14:56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2年2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2614人1385420元。(含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2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2年2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2614人1385420元。(含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附:2022年2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