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索引号 zfbmmzj/2022-0005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19 10:52
内容概述 你们上报的2022年1月份终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15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6300元/人,现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2年1月份终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15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6300元/人,现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9日

2022年1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乡 镇 人 数 金额 备 注
饶峰镇 3 18900
后柳镇 1 6300
熨斗镇 1 6300
中池镇 1 6300
曾溪镇 1 6300
云雾山镇 1 6300
喜河镇 1 6300
两河镇 1 6300
城关镇 2 12600
县中心敬老院 2 12600
池河敬老院 1 6300
合计 15 94500

2022年1月份农村特困供养终止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原因
丧葬费
(元)
饶峰镇 1 邹*玉 死亡 6300
2 刘*成 死亡 6300
3 陈*升 死亡 6300
后柳镇 1 张*德 死亡 6300
熨斗镇 1 谢*芬 死亡 6300
中池镇 1 叶*建 死亡 6300
曾溪镇 1 王*寿 死亡 6300
云雾山镇 1 陈*坤 死亡 6300
喜河镇 1 胡*平 死亡 6300
两河镇 1 邓*章 死亡 6300
城关镇 1 黄*章 死亡 6300
2 李*明 死亡 6300
县中心敬老院 1 陈*金 死亡 6300
2 朱*银 死亡 6300 
池河敬老院 1 庞*朝 死亡 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