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杨柳社区红岩片8组(小地名:柳树沟),拟征收土地面积约40亩(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于为宁石高速征地拆迁安置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安排
本公告后,由石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收补偿登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石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石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16日至3月1日止。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5-6315584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