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构建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zjzfcgz/2022-000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11 10:42
内容概述 为贯彻省市县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石泉县人民政府印发《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的实施方案》(石政办〔2021〕50号)的通知要求,推动医保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和优化,在镇、村落实医保服务全覆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构建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的实施方案

各站所、各村(社区):

为贯彻省市县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石泉县人民政府印发《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的实施方案》(石政办〔2021〕50号)的通知要求,推动医保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和优化,在镇、村落实医保服务全覆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对于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础医保经办服务的文件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配合基础医保经办管理体系改革,改进镇村(社区)基础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广大参保人员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

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达到镇、村(社区)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保障、有制度、有考核的“六有”目标,规范人员配置和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水平,畅通镇、村(社区)服务衔接渠道,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基层群众医疗保障服务需求,强化基层医保服务队伍建设,本镇成立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成华

副组长:杨娥

成 员: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服务站”,由李思群、刘永芳负责具体业务经办与联系工作,加强与村医疗保障服务室的衔接,履行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村级医保服务体系。规范机构设置,根据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设备情况,统一设置服务窗口,即:各村(社区)设“医疗保障服务室”,确保场所固定,人员到位,标识明显。明确工作职责并在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

(二)深化和推进医保服务。加强对村和社区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医保政策和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服务办理能力,发挥本镇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有力推动医保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医保报销台帐管理、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申请、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申请、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参保登记信息更改、异地备案等医保经办业务和服务在镇、村的落实下沉。对符合门诊特殊病及“两病”政策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主动提供上门帮代办服务。在普及“智慧医保”实现“码上办”的同时,保留传统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群体需求。

(三)打造镇、村(社区)标准化窗口。在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基础上,统一服务标准,利用“好差评”制度开展创先争优,开展体验式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快推进全镇医保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镇、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村级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做好人员配备,保障工作条件,完善硬件建设,统一服务标志,悬挂明显的标识标牌,与县医保局、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为群众做好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利用村(社区)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各种渠道,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医保为民服务的各项措施,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服务社会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