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子林因为保管不善将石国用(2012)第1076号土地证、两河镇字2256号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子林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