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两河镇跨子午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索引号 zfbmslj/2022-0009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水发〔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10 11:01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两河镇跨子午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两河镇跨子午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单位委托陕西江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两河镇跨子午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踏看现场并召开技术审查会议,对该《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评审专家所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多次修改补充和调整完善,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本大桥工程位于石泉县两河镇境内,跨越汉江一级支流子午河而建,是连接贯通陕西安康新环态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和G210国道的重要交通运输通道。桥梁起点位于子午河右岸集镇社区境内与规划拟建园区道路相连,终点在子午河左岸金盆村与G210国道的引线道路相接。设计拟建桥梁全长为146.08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设计桥面宽度为12m=净8.0m+2×2m(人行道),桥梁结构采用7×2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跨子午河。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子午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子午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计算分析结果。依据桥梁下游720m处的两河口水文站实测水文资料,通过综合计算分析和论证比较,桥位处子午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540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79.27 m(85黄海基准)。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结果。①该桥梁断面处子午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79.27m(85黄海基准),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480.11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480.3m,高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0.19m,作为本拟建非通航桥梁的设计高度则满足工程区河段50年一遇洪水的行洪安全;②本次防洪评价计算所得拟建桥梁桥位处河道断面最低冲刷线高程为457.85m,而桥梁设计单位设计所得该桥梁桥位河道断面最低冲刷线高程为463.26m,设计最浅桥墩(7号桥墩柱)桩基高程则为462.63m,该桥墩柱基底高于本次计算所得最低冲刷线高程以上4.78m,故不能满足《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15)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相关规范要求。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石泉县两河镇跨子午河大桥是连接贯通G210国道和陕西安康新环态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必要交通运输通道,大桥的建成将为产业园及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因此,该桥梁工程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②拟建桥梁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据此计算所得桥梁断面处子午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标高为480.11m,设计单位所设计拟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480.3m,高于防洪评价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0.19m,均满足非通航条件下工程区河段50年一遇洪水的安全通过;③项目区河段除有本桥梁工程建设外,近期还将有“陕西省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子午河石泉县两河镇段防洪工程”开工建设。经依据相关资料及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复核,本拟建桥梁处在拟规划建设堤防末端下游约700m处,建桥后的壅水均不会对拟建防洪堤工程造成影响。除此而外,工程区河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及项目建设安排,桥梁修建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④在桥梁工程河段子午河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建桥后0号肋板台和桥墩占用过水断面118.95m2,滞阻过洪流量398.15m3/s,占设计洪水流量的7.37%,大桥的建设对河道行洪有一定程度地影响,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桥梁建设不得缩窄行洪通道”的规定不相适应,故需对桥梁设计作适当调整优化;⑤拟建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流线方向虽有一定交角,但桥墩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加之桥位河段河谷狭深、山势陡峭,在上下游弯道控制下,河道主流稳定。并受两岸山势控制,河道边界条件比较稳固,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当在子午河发生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建桥后的桥前最大壅水高度为0.09m,壅水曲线长度为285.36m,建桥后产生的壅水均对桥位上游700m处的拟建堤防及其它设施无任何影响。桥孔泄洪对距桥位下游550m的鹅项颈水电站厂房和720m的两河水文站测流断面及其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运用等均无影响。仅对桥位河道断面右岸12亩基本农田及180余m长农田防护堤有影响,使其防御洪水的标准和能力略有降低;⑦桥梁起点与园区规划道路形成T型交接,由于现状道路狭窄,施工期间可能对交通产生短暂影响,但在防汛非常时期会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因此桥梁建设对防汛抢险基本没有影响。终点与通村水泥路相接,对道路通行无影响;⑧桥梁工程所在河段无取水口和码头,桥位处河道无通航要求,桥梁建设对两河口水文站监测断面及测验设施、鹅项颈拦水坝及电站厂房、席家坝电站拦水坝等设施均无影响。本桥梁建设仅对桥位河道右岸12亩基本农田及180余m长农田防护堤有影响,将使这部分农田及该段堤防防御洪水的标准和能力稍有降低。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工程建设对工程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桥梁防御洪水的设防标准适当;除0号肋板台占用部分行洪河道和少数桥墩桩柱基底埋深过浅不满足最低冲刷线高程要求外,其余工程措施均适当。桥梁建设工程上游左岸约500m的土木沟内建有金盆水库,该水库于2013年已实施除险加固,且水库大坝距桥位距离较远,故无灾害隐患存在。除此外,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次生灾害危及,项目建设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大的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建后管理所提的建议。①桥梁设计单位应合理退让0号肋板台位置或调整桥梁跨径,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对河道有效行洪断面的挤占、压缩;②桥梁设计单位须对大桥桥墩桩(柱)基底埋深和桥位河道断面最低冲刷线高程进行充分复验计算,适度调整优化大桥桥墩桩(柱)入岩设计埋置深度、降低基底设计高程,以满足《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15)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的相关规范要求,保障桥梁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③桥梁建设单位在本大桥建设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协调处理好桥梁建设施工所涉农田及其防护设施等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实施顺利推进;④要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切实加强河道管护,严禁向河道倾倒渣土、垃圾挤占行洪断面,保证泄洪畅通,在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⑤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组织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预案,开展必要的防汛演练,掌握防汛抢险基本常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施工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和各级防汛部门的调度指挥,强化防洪安全保障措施和避灾防灾意识,做好应对超标准洪水的防范工作;⑥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⑦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避免引起河道水质污染;⑧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及水质安全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导流及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十二、本批复仅为《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批复,凡涉河工程均须办理水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实施,并在实施中由县水利执法大队监督执行。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两河镇跨子午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详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