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生活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及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xhz/2022-000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喜政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07 12:19 |
内容概述 | 春节将至,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困难群众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现将今冬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各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
春节将至,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困难群众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现将今冬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保障好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的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是各村的重要职责。因此,各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摸排,统筹做好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保障工作。各驻村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村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要结合实际,加强走访,认真摸排,落实责任,实行精准帮扶。
二、精心组织,把握重点,确保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不出问题
(一)进一步摸清底子,明确救助对象。各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要认真组织本次摸底,要逐户摸排,精准研判,调查摸底范围为在本镇生活的群众,主要包括调查困难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的;缺少生活来源,无固定补贴补助的;突发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较多债务的;参与见义勇为行为、投入公益事业建设、帮扶其他群众遇到困难的。对确实在今冬有生活困难的要逐户排查登记,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做到不留死角死面,不漏一户一人。对排查出来的困难群体建好台账,摸底表经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干部、村书记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2022年1月9日12点前报镇民政所(电子版在摸底结束后提前报送)。
(二)加强困难群体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各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众,必须户户查看生活状况、用火用电安全状况,了解过冬生活保障措施是否安排到位。
(三)严格救灾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在救灾款物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分配使用中,要坚持“四不准、三公开”的原则,即:不准截留克扣、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挪作他用;各村必须建好台账,在救助对象评定和款物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救助、救灾程序,结合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坚持做到款物数量公开、救助方案公开和救助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镇民政所、各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快从严查处,确保救助款物及时足额到位,规范运作。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镇政府成立了以政府镇长鲁飞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武装部长李金勇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民政所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包片、驻村工作队包村的管理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确保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和谐。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