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我县疫情防控政策与省市保持一致,杜绝层层加码及执行过程中“一刀切”,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将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对中高风险及其所在县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石返石人员,执行集中隔离14天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隔离费用自理。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石返石人员,交通卡点和两站专班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后通行。
三、对除上述地区以外的低风险地区来石返石人员,各交通卡点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后正常通行,不需登记和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切实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
四、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夯实“四方责任”,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全面排查、报备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强化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的排查,加强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转运至相关医疗机构,确保不漏一人。
五、“两站一场”专班和各交通卡点,要严格执行上述政策,守好“关口”。
六、各镇要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的科学研判,精准落实好防控政策,迅速对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清理,凡于以上政策相违背的,要立即纠正,及时调整措施,确保群众安全有序流动。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