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2-0040 | 公开日期: | 2022-01-25 14:20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规范我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健康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凡在石泉县域范围内从事测绘服务活动的公司和从业人员,需在我局备案纳入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均可进入我县测绘市场开展与其测绘资质等级范围相对应的测绘业务,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各测绘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测绘技术规范开展好测绘工作,制作合格的测绘成果。
二、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备案资料
1.测绘单位备案登记表;
2.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测绘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测绘作业证、劳动合同;
5.测绘仪器清单和有效期内的仪器证明(发票、检定证书);
6.测绘成果质量保证体系;
7.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与上年度完成测绘项目汇交目录;
8.测绘收费标准。
三、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监管机制
1、凡是通过审核并在我局备案进入名录库的测绘服务机构,我局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测绘中介服务名单,对测绘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管。
2、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每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备案名录库确定检查单位名单,对在检查中发现测绘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列入我局名录库“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县域内开展相关业务:
1.超越测绘资质或聘用无测绘执业资格人员从事测绘活动的;
2.提供虚假的资质资格材料(营业执照、资质信息、测绘从业人员、仪器设备等)进行备案的;
3.逾期不提交测绘成果给服务对象或提供的测绘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影响项目施工建设、审批或不动产登记的;
4.服务费用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收费水平,引起当事人上访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有串通操作服务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的。
四、其他事项
1.备案时间:首批备案时间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测绘公司按公告要求将备案材料送交我局备案,经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测绘公司名单将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备案地址:石泉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股
3.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8809155011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