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池河镇干部“三色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hz/2022-000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池发〔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08 14:37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整治“慵懒散浮”等“为政不为”行为,着力营造全镇干事创业、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池河镇干部“三色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驻村工作队、镇属站办所:

《池河镇干部“三色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

2022年1月8日


池河镇干部“三色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整治“慵懒散浮”等“为政不为”行为,着力营造全镇干事创业、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管对象
(一)个人
1.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社局聘任的协理员、池河镇城投公司职工、大学生志愿者以及聘请的工勤人员等。
3.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文书。
4.各级各部门派驻村脱贫攻坚队全体成员。
(二)集体
1.镇属各站办所。
2.驻村工作队。
3.村(社区)支委、村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妇联。
二、“三色卡”发放情形
(一)组织纪律
1.不接受工作安排。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或接受工作任务后不作为,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2.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党员不按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或干部不按要求参加学习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绿色预警卡1张。
3.不认真履行报告制度。不按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报告需要报告的事项,每出现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造成一定后果的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1张。
(二)工作纪律
1.不按要求落实工作。
(1)对中心工作或底线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执行上级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安排部署落实或者简单化安排部署(qq群、微信群一传了之)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造成后果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2)工作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根据情形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
(3)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和要求,不能在要求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4)工作不实、不细、不精,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每发现一次对个人和集体分别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1张。
(5)没有大局意识,工作中不及时补台补位,造成一定后果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1张。
2.工作交接不到位。在人事调整、工作值班或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干部中,因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根据情形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1张。
3.不履行财务制度,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1张。
4.工作保密意识差。工作中不注重保密意识,因泄密造成工作被动或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根据情形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1张。
5.迟到或早退。工作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
6.旷会。每旷会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7.旷工。每旷工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8.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
(1)上班期间听歌曲、上网聊天刷抖音、买彩票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发放绿色预警卡1张。
(2)早上例会后吃早点,根据原因每发现一次发放绿色预警卡1张。
9.不及时履行请销假和报备制度。
(1)不按要求执行请销假制度或有特殊情形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但领导口头同意准假后,请假人上班2天内不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
(2)严禁干部“走读”,未请示领导同意且在纪委书面报备,下午下班后擅自离镇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
(3)值班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同意,擅自找他人代班的,每发现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
10.工作绩效差。
(1)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各级检查或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集体和责任人分别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2)因工作失误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发文通报或领导批评的,每通报批评一次对责任集体和责任人分别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被本镇发文通报或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集体和责任人分别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三)群众纪律
1.对待群众态度差。对群众服务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或被群众反映存在“为政不为”问题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2.群众工作作风差。对待群众工作简单粗暴,态度恶劣,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每发现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3.侵犯群众利益。
(1)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情节较轻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2)对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情节较轻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4.违反公开公示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该公示公开需要群众知晓而没有公开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四)生活纪律
1.浪费办公物资。不爱惜公共财产,造成单位办公物品破损或资金浪费的,每发现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情节严重的发放黄色预警卡或者红色警戒卡1张。
2.参与高消费。生活贪图享乐,参与高消费,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造成不良影响的,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3.着装打扮。干部着装总体要求朴素、整洁、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涂染稀奇古怪的发型,女性不得穿过于暴露服装,男性不得穿背心或拖鞋。违反上述规定每出现一次,发放绿色提醒卡1张。
4.不讲公德。
(1)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制造矛盾,影响单位团结和工作的,每出现一次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
(2)干部职工之间在公共场所发生非工作意见性的激烈争执,每出现一次根据情形发放黄色预警卡1张,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的,发现一次,发放红色警戒卡1张。
凡本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的情形,由镇纪委研究并报经镇党委研究确定。
三、操作程序
“三色卡”的发放由镇纪委负责实施,具体步骤分为提议、研判、发放和撤销四个环节。
1.提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向镇纪委移交个人或集体违纪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并提议对其发放“三色卡”。
2.研判。镇纪委收到或发现干部违纪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召开纪委会议,根据违纪情形研究是否发放“三色卡”及发卡档次。符合立案条件的,镇纪委报请镇党委书记批准后,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3.发放。镇纪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个人或集体发放“三色卡”的,经报请镇党委书记同意后,由镇纪委在全体干部会上进行通报,并对违纪个人或集体发放“三色卡”。对发放绿色提醒卡、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的个人或集体由镇纪委书记分别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涉及科级领导的,由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对发放黄色预警卡或红色警戒卡的个人或集体要写出深刻检讨。累计发放3张绿色提醒卡自动生成1张黄色预警卡,累计发放3张黄色预警卡自动生成1张红色警戒卡。
4.撤销。被发放绿色提醒卡的个人或集体,自发卡之日起1个月内没有出现其它违纪情形的,由镇纪委撤销1个提醒卡;被发放黄色预警卡的个人或集体,自发卡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出现其它违纪情形的,由镇纪委撤销1个黄色预警卡;被发放红色警戒卡的个人或集体,自发卡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出现其它违纪情形的,由镇纪委撤销1个红色警戒卡。
四、结果运用
将“三色卡”的发放结果与纪律审查、年终考核、年终综合目标奖、评先树模相挂钩。
1.将“三色卡”的发放结果与纪律审查相挂钩。对个人或集体累计发放2张红色警戒卡的,由镇纪委对违纪个人或集体负责人直接进行立案,给予党政纪处分。

2.将“三色卡”的发放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干部每收到1张绿色卡、黄色卡、红色卡,年终在干部考核综合成绩最后得分中直接扣减1分、3分、6分,并对所在集体年终综合考核成绩最后得分中直接扣减0.1分、0.3分、0.6分;集体每收到1张绿色卡、黄色卡、红色卡,在集体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成绩最后得分中直接扣减0.2分、0.6分、1.2分。县直部门下派工作队员累计收到3张红色警戒卡的,由镇党委建议县脱指部退回原派出单位。对临聘人员累计收到3张红色警戒卡的,按相关规定扣罚工资后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将“三色卡”的发放结果与年终综合目标奖的发放相挂钩。镇机关干部年度内每收到1张绿色卡、黄色卡、红色卡,在发放年终综合目标奖时分别扣减相应数额的奖金。

4.将“三色卡”的发放结果与评先树模相挂钩。当年凡收到红色警戒卡的个人和集体,当年不得评先树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