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推动《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陕办发〔2021〕18 号)落地落实,做靓“营商环境石泉品牌”品牌,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为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质量、效率、企业群众满意度相统一,对标先进地区做法,聚焦短板弱项,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对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着眼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增强改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的营商环境。
二、改革目标及任务分工
(一)企业开办和注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减涉企
审批环节、材料、费用、时限,2023年实现企业开办“110”,即企业开办“一件事”、1个工作日办结、“零收费”。2021 年至2023 年,企业开办时间分别压减至2 个、2个和1个工作日,鼓励将企业开办时间提前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人民银行石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办理建筑许可。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
改革,实现效率和质量双提升。2021年至2023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5个、70个、6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 110个、100个、90个工作日以内。(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局、统战部、气象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文旅广电局、石泉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获得电力。实现全县范围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低压接入;延伸供电企业投资至低压小微企业、省级及以上各类园区、电能替代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客户红线。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2021年至2023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和12个工作日以内,全县年均停电时间同比压缩8%以上。(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检察院、供电石泉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获得用水用气。用水报装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2021年至2023年,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压缩至13个、10个和7个工作日,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不超过3个、2个和1个小时。精简用气报装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实现线上安全检查、维修等业务申报功能。2021年至2023年,小型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4个和3个工作日,小型外线(含施工)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和10个工作日。(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检察院、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登记财产。运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进行优化,实现信息、流程、人员集成,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1年,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22年,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2023年,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纳税。打造智慧平台,进一步优化纳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提高纳税便利度。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2021年至2023年,企业纳税时间分别压减至100小时、80小时和70小时以内。(县税务局负责)
(七)跨境贸易。充分利用安康“无水港”公铁海联运和“安西欧”班列通道优势,延伸外贸服务链条,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成本。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仓和海外商品展示中心。推广出口信用保险普惠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性信用保险风险防范体系,帮助企业合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收汇安全,提升融资便利化水平。2023年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县经贸局牵头,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石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办理破产。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审判程序,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加快推进破产审批信息化建设,企业办理破产成本明显下降。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适当简化审理程序,一般在6 个月内审结。2021年,设立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完善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2022年,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工作机制;2023年,建立破产企业破产风险联合评估、法律援助等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发改局、人社局、经贸局、司法局、审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人民银行石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获得信贷。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和续贷业务余额持续增长,每年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小微及“三农”企业单户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按1%执行,单户500万元以上担保费率不超过 1.5%,2021年工业企业担保费率按 1%执行。(县金融办牵头,县人民银行石泉支行、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2022年,建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推进金融纠纷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格局。(县人民法院牵头,县金融办、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执行合同。2021年,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共享;2022年,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修复,完善对被执行人及车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全面落实各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3年,推进解决执行联动系统升级,形成各部门协调顺畅、健全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不断降低劳动力市场准入门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21年,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2022年,全面推广使用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劳动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实现人社系统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县人社局牵头,县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政府采购。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力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县财政局牵头,政府办(信息中心)配合)
(十四)招标投标。构建科学高效招投标流程,进一步规范交易活动,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持续完善体系架构、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效能监管,逐步推动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服务领域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跨地区办理”和“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1年,实施县级政务大厅标准化提升工程,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配合完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政务服务格局;2022年,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线上平台串联实体大厅,以实体大厅支撑线上平台,初步形成“省级批发、市县零售”的全新政务服务模式;2023年,持续积累沉淀政务服务大数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位居安康市前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科技局、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2021年,积极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2022年,力争形成1至2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提高监管精准性;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定型,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文旅广电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包容性、普惠性和创新性持续增强。2021年至2023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2家、3家和4家。三年内全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不少于20人。全县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年均增长不低于10%。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级考核目标。到 2023年全市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9人。(教体科技局、人社局、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民政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林业局、招商服务中心、交通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数字营商。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i 安康”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强。“好差评”系统全面运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办四组”工作机制,形成县营商办统筹、18项指标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框架结构,建立完善“季度推进、半年点评、年度评价”和定期会商机制。各牵头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最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营商环境评价取得优异成绩。各部门要建立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实行政策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每季度向县营商办报送工作进展。(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推广复制先进做法。对标先进地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推广西安市“一件事一次办”、西安市“政策通”服务平台、紫阳县“五窗联动”政务服务等经验做法。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推出更多创新性、差异化改革举措,打造行业和县域营商环境品牌。支持各类功能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改革措施。(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加强督查评价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级部门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构建县级牵头单位分项负责的考核工作体系。县营商办负责牵头组织参加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对评价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立体化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经验做法,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获得感,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分工负责)
石泉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目标年度分解表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指标 | 2021年任务 | 2022年任务 | 2023年任务 | 牵头单位 |
1 | 开办企业 | 开办企业时间(个工作日) | 2 | 2 | 1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办理建筑许可 | 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个工作日) | 75 | 70 | 65 | 县住建局 |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时间(个工作日)
|
110 | 100 | 90 | |||
3 | 获得电力 |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个工作日) | 20 | 15 | 12 | 县发改局 |
4 | 获得用水用气 | 获得用水时间(个工作日) | 13 | 10 | 7 | 县住建局、水利局 |
获得用气(含外线施工)/(不含外线施工)时间
(个工作日)
|
20/5 | 15/4 | 10/3 | 县住建局 | ||
5 | 登记财产 |
一般登记时间
(个工作日)
|
4 | 4 | 3 | 县自然资源局 |
抵押登记时间
(个工作日)
|
3 | 2 | 1 | |||
查封登记、异议登记
(个工作日)
|
即办 | 即办 | 即办 | |||
6 | 纳税 |
纳税时间
(小时)
|
100 | 80 | 70 | 县税务局 |
7 | 跨境贸易(小时) | 进口整体通关时间 | — | — | 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 县经贸局 |
出口整体通关时间 | — | — | ||||
8 | 办理破产 | — | 设立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完善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 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 | 建立破产企业破产风险联合评估、法律援助等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管理选任机制 | 县人民法院 |
9 | 获得信贷 | — | 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和续贷业务余额持续增长,每年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 | 县金融办 | ||
10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 | — | 建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涉投资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推进金融纠纷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 | 县人民法院 |
11 | 执行合同 | — | 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共享 | 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修复,完善对被执行人及车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全面落实各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 推进解决执行联动系统升级,形成各部门协调顺畅,健全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 | 县人民法院 |
12 | 劳动力市场监管 | — | 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 全面推广使用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劳动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 实现人社系统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 县人社局 |
13 | 政府采购 | — | 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 县财政局 | ||
14 | 招标投标 | — | 构建科学高效招投标流程,进一步规范交易活动,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15 | 政务服务 | 实施县级政务大厅标准化提升工程,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 |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线上平台串联实体大厅,以实体大厅支撑线上平台 | 持续积累沉淀政务服务大数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16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 | 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数量逐年提升 | 县市场监管局 | ||
17 | 市场监管 | — | 极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 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提高监管精准性 |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定型,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 县市场监管局 |
18 | 包容普惠创新 | — |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货物贸易总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0%,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年均增长不低于10%,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考核目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4人 |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家,货物贸易总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0%,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年均增长不低于10%,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考核目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人 |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家,货物贸易总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0%,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年均增长不低于10%,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考核目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9人,三年内全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不少于 20人。 | 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 |
19 | 数字营商 | — | 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i安康”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强,“好差评”系统全面运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税务局 |
石泉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措施清单 | |||
重点
任务
|
序号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 |
一、开办和注销企业 | 1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在全县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人民银行石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全面推广使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办齐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推行寄递、自助打印服务模式,做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广泛应用。推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 | ||
3 | 精简开办环节。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和参保登记3个事项合并为用工参保登记“一件事”,企业可网上一次办结。 | ||
4 | 优化开办流程。推进企业登记住所告知承诺制,同一场所可登记多个市场主体。围绕高频事项,在不改变原有许可和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将相关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 ||
5 |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推行清税承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 | ||
二、办理建筑许可 | 6 | 加快项目审批速度。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逐步推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行全过程数字化多图联审。对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出台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审批改革实施意见。 |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局、统战部、气象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文旅广电局、石泉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加大审批改革力度。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全面推广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优化验收内容和要求。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 ||
8 | 提升服务质量。将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 | ||
二、办理建筑许可 | 9 |
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一并办理简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免除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系列手续,取消现场验线复核、建筑能效测评、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档案验收、城市建筑垃圾核准。推行信用承诺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市政公用服务接入申请合并办理。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实行“多测合一”。明确取消施工图审查范围,强化对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由企业内部加强质量控制。制定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即可开工。 |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局、统战部、气象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文旅广电局、石泉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 ||
11 | 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按照分步推进原则,支持开发区、城市新区及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标准地+承诺制”供应改革,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空间生态环境、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资源覆盖、文物勘探、水土保持和地震安全性等区域评估。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变多部门审批“接力赛”为先期联动的“齐步走”,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 ||
三、获得电力 | 12 | 压减办电时间。供电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优化电力接入流程,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对于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对于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必须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前备案,2个工作日办结。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3个环节。 | 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检察院、供电石泉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提高办电便利度。大力推广“网上国网”APP,网上报装占总业务量的 98%以上。推行低压用户供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取消低压用户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环节及普通高压用户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环节。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供电企业“一口受理”,低压小微企业接电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由供电企业代办。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可在线查询。探索供电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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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强化计划检修管理,推行网格化抢修模式,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中心城区户均停电时间、次数分别控制在 2.5 小时/年和 1 次/年以内。对转供电环节加价进行治理,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电力运行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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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用电报装服务,制定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时作优化调整并向社会长期公示。及时公布辖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建立用电报装政策宣介常态化机制,加强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措施和成效的宣传解读。对用电报装未达到公开服务承诺发生纠纷的由检察机关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 ||
16 | 降低办电成本。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且价格合理的用电报装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用户临时用电需求。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全面落实工商业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相关政策。 | ||
四、获得用水用气 | 17 | 优化用水报装。持续优化用水流程,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办理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推行用水报装“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建立信用评价和“好差评”管理体系。加强供水能力建设,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对用水报装未达到公开服务承诺发生纠纷的由检察机关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 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检察院、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 | 优化用气报装。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实行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办理。推进用气接入和服务标准化,用气报装实行“一口受理”,让用户“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网上营业厅、微信客户端等线上办理方式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实现办理进度全程可查。 | ||
19 | 提升用户用气体验。开展供气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推广使用智能物联燃气表,在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较大的营业场所增设自助购气机,提升用户办事体验。对用气报装未达到公开服务承诺发生纠纷的由检察机关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 ||
五、登记财产 | 20 | 推动信息共享集成。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归集相关部门审批数据和电子证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提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 |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1 | 推动流程、人员集成。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推动交易、税务、登记等窗口工作职能和人员整合,提高办事效率。 | ||
22 | 新抵押登记申请方式。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行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探索银行贷款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互融互通工作机制,实现抵押登记和贷款审批无缝对接。 | ||
23 | 设立企业服务专区。运用“一窗受理”平台企业服务专区,专门办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建立涉企业务咨询、批量业务上门服务、定期调查回访、受理投诉等机制,更好服务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探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开放网络查询、申请服务端口,开展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和预告登记。 | ||
六、纳税 | 24 | 减少纳税次数。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个税种的综合申报工作。推动社保、医保等合并申报及缴纳。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实现“一张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进一步减少市场主体缴纳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 | 县税务局负责 |
25 | 压减纳税时间。公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大力推广电子发票,扩大电子发票覆盖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通过申报系统与纳税人财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带入、税款自动生成、一键确认申报,持续压减市场主体办税时间。 | ||
26 | 推进“非接触办税”。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发票线上领用比例逐年提升。 | ||
六、纳税 | 27 | 完善报税后流程。充分运用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功能,自动抓取留抵退税数据并向纳税人推送,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便利性。大力推动退税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2021年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其他退税事项办理时限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 | 县税务局负责 |
七、跨境贸易 | 28 |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通过市场引导、行业规范等方式,推动降低报关、货代、船代、物流、仓储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加强“单一窗口”应用。 | 县经贸局牵头,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石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办理破产 | 29 | 完善破产体制机制。设立安康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完善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完善破产人管理制度。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推进市场主体破产市场化、法治化,探索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等机制,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 | 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发改局、人社局、经贸局、司法局、审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人民银行石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
30 | 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加大对破产案件的法律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建立破产建议审理程序,实行破产案件繁易分流,降低企业破产成本。 | ||
九、获得信贷 | 31 | 提升信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改善市场融资环境。银行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加强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考核,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下沉服务,继续加大“税银互动”工作力度。加大金融科技运用,持续深化信用数据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撑和奖惩机制。加大“信易贷”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物范围。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 县金融办牵头,县人民银行石泉支行、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2 | 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根据LPR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禁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支持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到应延尽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 | ||
33 |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精做强。制定石泉县财信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建立担保费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兑现补助政策,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小微及“三农”企业单户 500 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按 1%执行,单户 500 万元以上担保费率不超过 1.5%,2021 年工业企业担保按 1%费率收取。 | ||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 | 34 |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综合保护机制,建立中小投资者诉讼服务中心。 | 县人民法院牵头,县金融办、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5 | 加强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判决等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金融商事等类型化解纷平台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网上调解率。 | ||
十一、执行合同 | 36 | 加强审判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档案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 | 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7 | 完善诉讼质量管理。完善送达制度,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建设供律师使用的诉讼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安康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引导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 ||
38 | 提高商业纠纷审判执行效率。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 | ||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 39 | 降低劳动力市场准入门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诚信服务示范企业、人力资源产业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先照后证”属地办理,依托实名制动态就业系统归集整合就业、社保、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信用信息,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并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共建共享共用。 | 县人社局牵头,县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0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3年内打造1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打造3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大中型企业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为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部门沟通配合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依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 | ||
41 |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高质量标准化创业中心,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镇、村延伸,开展“一站式”“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年均培训3千人次,归集共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岗前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 ||
十三、政府采购 | 42 | 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互联网+”,实现日常采购业务线上办理。印发《采购人政府采购权利、义务、责任清单》,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采购人依法享受采购权利,履行采购义务,强化采购人契约精神。 | 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办(信息中心)配合 |
43 |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作用。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在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基础上,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6%~10%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不得以注册资金、资产总额等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进行差别待遇和歧视性待遇,切实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 ||
44 |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认真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01 号令),及时、完整、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所有项目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及时向市场主体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设立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相关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 | ||
45 | 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鼓励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并明确退还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 ||
十四、招标投标 | 46 | 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县级招投标工作一体化运行,推进管理模式、电子系统、制度规则、服务标准四个统一。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7 | 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运行,建设完善招投标电子系统,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逐步实现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运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依法建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黑名单制度,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 ||
48 |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库整合。建立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实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快全市评标评审专家库整合,实现专家资源统一抽取、统一管理。 | ||
49 | 突出市场化监管。实行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一体化整合,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开展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交易文件数据、开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进行全过程留痕存档。 | ||
十五、政务服务 | 50 | 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要求,编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设施和相关功能。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联通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
51 |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放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及时更新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 ||
52 | 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依法归集和汇交政务数据,编制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共享清单。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本应用,大幅精简企业群众办事材料。逐步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协会服务、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等纳入政务服务体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推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服务事项“进厅入网”,开展“跨地区办理”,提高办事体验。 | ||
53 | 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设施,完善相关功能。探索将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设立的服务大厅、便民窗口,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 ||
54 | 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集成“一件事”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一体化办理。2021年底全县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 ||
55 | 推进政务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明确事项的主要申报材料和次要申报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制定规范格式信用承诺书,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 ||
56 | 实施12345热线提升工程。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提升12345热线运行机制,不断加强12345热线能力建设,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 ||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57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保护水平评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和纠纷处理机制、仲裁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科技局、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8 | 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持续打击和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规范商标代理行为。 | ||
59 | 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加大政策支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 ||
十七、市场监管 | 60 |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加大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检查指导督促力度,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托“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相关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扩大社会知晓度。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司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文旅广电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1 |
加强智慧监管。加大“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建立监管评价机制,搭建畅通的投诉受理机制与高效的处理反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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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推进差异化监管。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监管模型,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违法记录等信息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精准识别、自动分类和自动预警,根据分类结果从监管频率、行政处罚幅度、告知承诺制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 ||
63 |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立案查处的,符合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环境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 ||
64 |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失信事件或隐患风险,督促责任单位主动与相关市场主体沟通解决,制定“一事一办”等整改举措,尽快消除风险、退出失信名单;对未按期整改、损害全市政务诚信评价、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程序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制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落实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的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多领域市场主体诚信表彰活动,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设红名单专栏。 |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65 | 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创新创业平台相关管理办法,深入实施“1155 工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开放共享,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孵化平台,促进“双创”孵化载体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 | 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经贸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民政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林业局、招商服务中心、交通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6 | 促进人才流动。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丰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方式。对做出突出贡献或引进的高层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采取审查材料、专业答辩、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等方式考核认定晋升职称。 | ||
67 | 加快市场开放。落实外商投资法,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保护,加大招商平台建设力度。发布产业地图,完善投资促进项目库、资源库和活动库,形成项目清单、政策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和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机制。 | ||
68 |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文化服务基层设施供给,推进文化惠民。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职业院校“双高计划”,推进各类教育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中小学“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用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自助缴费、零星报销申请、待遇申请、异地备案、转诊转院等业务办理。加快老年服务中心、养老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养老产业营商环境。 | ||
69 | 加强生态环境和立体交通建设。加强汉江、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地表水体治理水平。开展城市造绿行动,为市民提供更多绿色休闲场所。推进立体化交通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智慧交通。 | ||
十九、数字营商 | 70 | 深化“i 安康”移动端应用。推广使用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i 安康”APP,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全市通办”“跨市通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于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策发布平台。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71 | 持续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对出台的惠企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深化“互联网+风险推送”,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确保市场主体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 | |
72 | 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积极拓展线上评价等方便服务对象的评价方式。加快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73 | 加大营商环境宣传。依托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新媒体、移动终端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认同感。 |
县发改局、宣传部牵头,县级各部门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