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邓彩洪)

时间:2022-01-05 16:23作者:王小平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922执恢12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陕0922执恢129号之二将付先立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杨柳新区蚕种场院内住房一套过户给邓彩洪,因原证书:陕(2017)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287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邓彩洪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