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jj/2021-0146 | 公开日期: | 2021-12-05 20:54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局内设各股室、下属单位: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已于2021年12月4日进驻我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为期30天。为做好督察期间我局有关工作,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组督察重点
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具体分为三个时间段:省级层面督察(一个周),下沉地市督察(两个周),梳理汇总和反馈(一个周),在我省将公开曝光不少于5个问题。
二、县住建局生态环保职责及分工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19号)、《关于印发石泉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32号)、《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33号)文件要求,我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如下:
1.执法大队按照“零容忍、严打击、停增长”的秦岭山麓违法建设治理要求,强力查处乱搭乱建行为。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渣土车严管的有关要求,联合交警、交通部门推进“三三联动”工作机制,采取集中行动、联合执法、路面巡查、重点蹲守等方式,依法从严处罚带泥上路、“抛冒滴漏”等违法行为。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室外餐饮油烟、焚烧冥币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道路两侧出店占道餐饮经营、流动摊点、户外烧烤等使用散煤或型煤整治工作。
2.环卫所负责牵头组织县城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负责县城规划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
3.园林所负责县城污水管网维护、市政亮化节能等工作。
4.县城及南部区域垃圾填埋场负责辖区生活垃圾规范处理等。
5.县城污水处理厂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等。
6.环卫所、园林所负责监督和制止县城生活垃圾清扫人员和园林绿化管护人员焚烧垃圾、枯枝、杂草行为。建管股、质安站、物管所按职责对建筑工地、老旧小区工地建筑工人焚烧建筑生活垃圾行为进行监管。
7.建管股、质安站、执法大队联合对在建工地等城乡建设领域产生扬尘污染进行治理。物管所负责老旧小区工地扬尘监管。
8.城建股负责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监管。
9.建管股负责建筑节能与新建绿色建筑改革的监管,组织实施县城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对县城施工工地VOCs排放进行治理。
10.城建股、建管股按职责负责县城环保设施项目立项、论证、报批、管理、建设、验收等工作。
11.街区办、秦巴风情园负责辖区内生态环保工作。
12.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各股室、下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进行整改。
三、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县住建局领导工作机构
县住建局成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发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姜晓程 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 婕 党组成员、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所长
陈文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姚 雪 村镇建设事务所所长
邱 华 市政园林管理所所长
王海侠 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局系统各科级领导、各下属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姜晓程同志统筹协调,李华、阮婕同志配合。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第一工作组:资料收集组工作职责:
根据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督促相关股室、单位准备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梳理、提交等工作。
组 长:张慧
副组长:吴析义
成 员:王钺、代小宏、李安、朱代红、程林、谭渊、郭晋、周世千、叶倩
第二工作组:信访督办组工作职责:
负责中央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登记、转办、督察、报送等工作。
组 长:李华
副组长:姜晓程、阮婕
成 员:相关股室,下属单位人员
第三工作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作组工作职责: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交办的涉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材料提供、数据报告、调查处理、信访化解、舆情处置等工作。
组 长:陈文俊
副组长:邱华、王海侠
成 员:朱代红、程林、任德毅、李杰、唐红梅、廖小江
第四工作组:扬尘治理工作组工作职责: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交办的涉及市政及建筑工地、道路、老旧小区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渣土车整治等情况的材料提供、案件查处、综合执法、信访化解、舆情处置等工作。
组 长:姜晓程
副组长:李华、阮婕
成 员:王海侠、邱华、丁仕彪、朱浩、成晓、杨少铭、蔡剑、王钺、熊玮、李小石、李杰
第五工作组:室外餐饮油烟及燃烧源治理工作组职责: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交办的涉及室外餐饮油烟、散煤散烧、垃圾冥币焚烧等治理情况的材料提供、数据报告、调查处理、信访化解、舆情处置等工作。
组 长:陈文俊
副组长:王海侠、丁仕彪、朱浩、宋瑞峰、杨少铭
成 员:市容中队、环卫所干部
第六工作组:生态环境建设组工作职责: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交办的涉及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材料提供、数据报告等工作。
组 长:李华
副组长:姚雪、邱华、王海侠
成 员:王钺、代小宏、刘东、李安、朱代红、程林、任德毅、李杰、唐红梅、廖小江、张辉琴
第七工作组:人居环境组工作职责: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交办的涉及人居环境治理等情况的材料提供、数据报告、信访化解、舆情处置等工作。
组 长:姚雪
副组长:王海侠
成 员:村镇办、环卫所干部
第八工作组:燃气墙改节能治理工作组职责: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交办的涉及清洁能源、建筑及亮化节能与新建绿色建筑改革治理等情况的材料提供、数据报告、调查处理、信访化解、舆情处置等工作。
组 长:李华
副组长:邱华
成 员:代小宏、王钺、廖小江、唐红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局内设各股室、下属单位,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督察期间配合保障工作。要高效作为,相互配合,相互补位,协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夯实责任。各工作组人员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节假日保持待命状态。局办公室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及时接收、转办、发送相关文件,各股室、单位、各工作组收到转办的文件后,要迅速安排部署、及时沟通衔接掌握要求和情况、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准时报告办理情况。
(三)严明纪律。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各工作组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各组之间要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