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jj/2021-0137 | 公开日期: | 2021-08-27 21:14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
类别:C
签发人:王发兵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西关尾子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先后实施了一大批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群众居住条件,推进了县城建设发展。
2016年,我县就向省市申报争取了大唐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主要区域就涵盖了西关尾子棚户区。该项目由于受地域环境和建设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原址实物安置的改造办法,因而采取了货币化安置的改造办法。该项目经多次入户和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征求该区域住户改造意愿意见后,仍然达不到有关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住户同意实施的比例要求,致使该项目在本区域无法实施,老旧房屋无法完成改造,居民居住房屋条件极差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结合西关尾子区域实际状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鉴于该区域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受规划建设条件限制,原址改造实物安置措施难以实施,我局会继续向省市积极争取项目政策支持和筹措资金,在居民意愿统一和资金保障到位等条件成熟情况下,实施货币化安置解决该区域房屋改造问题。
二、针对目前住户房屋危旧,居住条件差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在无法进行集中统一改造建设的情况下,住户可根据自己房屋致危情况分类处理,修缮加固房屋,或者达到拆除重建程度的按照县城规划区内私人建房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修建审批手续,改善住房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联系人及电话:蔡荣强 13992513338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