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池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19 15:51作者:王小平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池河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石国用(2000)字第03846号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