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石泉县委编办扎实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借此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安排部署到位。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估的形式内容和方法步骤,要求各镇各部门对照评估内容进行全面自查,主要包括各镇各部门是否按照“三定”规定履职;是否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等。在单位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力对17个党政部门和2个镇“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措施到位。评估工作中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现场评估,以各镇各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为切入点,主要从主体、牵头、配合类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缺位,是否还存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重权轻责、衔接不畅等问题开展评估,力促解决各镇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结果运用到位。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委编办暂缓办理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着力提高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自觉性和履职服务水平,增强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