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要闻> 媒体关注>正文详情

陕西石泉:“四个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时间:2021-12-23 08:32作者:王洪宝 李旭平源自:经济网

为了常态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防止项目资产闲置、转移、流失、毁损,安康市石泉县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以“四个加强”措施严格规范、强化细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工作,确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建设成果,让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长效发挥项目服务“三农”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加强排查,摸清底数。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要求,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大类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扶贫项目资产“年度底数清、权益权属清、管理责任清”。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掌握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6061个,资产总额37.63亿元,其中:公益性资产2840个30.03亿元,经营性资产299个2.3亿元,到户类资产2922 个5.3亿元。

加强登记,明确权属。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衔接的工作原则,逐一细化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工作进度,对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项目和资产开展全面梳理,形成资产清单,录入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平台。明确产权归属,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严格按照集体资产确权登记相关程序,将摸底排查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明确产权,及时移交,进行确权登记,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非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村民集体所有,对能办理产权证的资产及时办理产权证,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资产通过合同、协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形式明确产权归属。及时公示公告,对各单位各镇形成的各类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进行县、镇、村三级公示,确保发现一个登记入账一个,实现尽登应登、尽录全录,目前登记入账率达到100%。

加强监管,做好管护。根据中、省有关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文件精神,配套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石泉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资产类型制定了相应的管护机制,按照资产所在地自主管护、经营便利的原则,镇、村分片区全部落实了具体管护责任人,形成了后期管护“县级负责监管、镇村负责落实”的良好局面。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夯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基金和公益岗位整合管理机制,推行农村饮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管理做法,确保每一项扶贫项目资产有具体责任人进行具体管、有管护经费保证长效管、有管理制度保障规范管。

加强领导,促进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工作,专项安排督导指导工作落实,全面夯实工作责任,有效解决了扶贫项目资产“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及时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并印发了《石泉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行业部门和镇村责任,要求对已经确权移交的扶贫项目资产和竣工验收的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不漏登、不错登,并将扶贫项目资产全面准确录入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强化督查考核。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重点督查资产台账管理、责任落实、权益分配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职尽责,真正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中共石泉县委宣传部  王洪宝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李旭平)  

原文链接:http://www.ceweekly.cn/2021/1222/3707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