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七抓”促提升,石泉生态环保持续发力

时间:2021-12-23 08:16作者:佚名源自:县委宣传部 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近年来,石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紧扣“三县”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落实、抓污染防治、抓风险防范、抓环保执法、抓问题整改、抓投入保障、抓督查考核,扎实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抓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

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制定出台县级领导包抓以及部门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河长+警长+四员”、林长制等一系列管长远、重实效的制度规定,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抓污染防治,优化环境质量

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措施,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地扬尘、油烟污染、油气三次回收治理等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切实开展长江禁捕工作,严肃查处河道采砂、乱挖乱建、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

抓风险防范,提高应急能力

印发《石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加气站等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构建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政府、部门、企业环境应急体系。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大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抓环保执法,形成强大震慑

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环保投诉举报处理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检查,落实与公检法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抓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

结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各类巡视、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压紧压实责任,实行销号整改,强化对整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抓投入保障,提升治污能力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环保硬件设施,提升治污能力。县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资源保护等方面预算资金均超过3亿元,每年安排生态环保资金均占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用于“两厂(场)”运维、水源地保护、秸秆综合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抓督查考核,巩固工作成效

创新建立了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专班推进机制,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开展常态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办问效,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保工作专项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奖金分配相挂钩,确保环保工作有力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