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8-05 11:10
来源 卫健局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安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康市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级卫生健康服务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安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康市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石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民政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水利局

2021年8月5日


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康市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推动我县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新要求,把防止因病致(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精准施治减存量、疾病预防控增量的“两手抓”工作思路,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居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有效防控,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持续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持政策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实际,适时扩大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两大医疗集团)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完善脱贫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按照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暨健康扶贫政策规定,继续落实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保扶贫政策,持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解决脱贫人口等特殊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卫生健康、医保、民政、乡村振兴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合力推进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见效,坚决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发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两大医疗集团)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患者救治情况的动态监测,强化卫生健康、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继续依托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针对性的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镇、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两大医疗集团)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重点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两大医疗集团)

(七)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并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的基础上,每年为我县县级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有计划的为县级医院培养一批能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的业务骨干,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提升专科和大病专项救治技术水平,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继续按照“321”骨干医师下沉机制,做好县级医院对口支援镇(中心)卫生院工作,通过“派下去”、“请上来”等方式每年向镇卫生院派出业务骨干通过坐诊、带教、全程支医帮扶工作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两大医疗集团)

三、加强政策供给,拓展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八)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陕西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陕卫促进发[2019] 78号)明确的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继续加强动态监测与督导,保持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及能力建设全部达标;科学合理设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医疗机构,确保脱贫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快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好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健全急诊急救医疗网络。加强重症、呼吸、麻醉、传染及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重点学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支持村集体新建公有产权卫生室。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两大医疗集团)

(九)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疾控人才培训培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县域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传染病区,持续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两大医疗集团)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人员招聘、职称评定、人才培养、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深入实施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二级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按照省、市委编办有关文件执行。继续实施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严格落实县级医院医生晋升副高级职称前,要有1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晋升正高级职称,在现职期内要有半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规定。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积极探索实施“县聘镇用、镇管村用”,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两大医疗集团)

(十一)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预算管理。落实“两个允许”政策,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两大医疗集团)

(十二)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大对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完善远程医疗工作规范,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各类医联体要积极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加强健康扶贫动态系统管理,严格制度规范,强化数据分析与应用,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两大医疗集团)

四、推进关口前移,衔接做好健康危险因素控制

(十三)持续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完善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源头管控,推动关口前移,持续巩固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狂犬病、乙肝、手足口病、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布鲁氏菌病、梅毒等10种重点传染病防控成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推动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实施综合防控。继续做好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等地方病患者的治疗和随访管理,开展地方病病情监测,落实改水、推广清洁能源、碘盐供应、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措施,持续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十四)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开展出生缺陷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对农村34-65岁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在五年内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至城镇妇女。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

(十五)扎实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心理健康、健康环境促进及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等健康促进行动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石泉建设统揽卫生健康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健康石泉17项行动和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健康促进县、省级文明县城等创建工作。把健康促进作为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全县镇村三级健康网络,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在全社会基本形成关注健康、共享健康的健康生态,积极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疾控中心)

(十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成果,以卫生创建为抓手,促进农村地区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农村居民卫生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石泉建设与爱国卫生运动融合发展,推动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发展,引导农村居民主动参与健康乡村建设,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

五、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负总责、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领导体制。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做好政策衔接、任务落实、督查考核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八)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县卫健局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并做好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县编办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与调整。县发改局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基层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局根据年度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县医保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县人社局负责人才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乡村振兴局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县创建办负责城市创建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

(十九)加强督查考核。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广泛开展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等系列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