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9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15:23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你镇上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申请,结合市民政局下达我县项目建设指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在城关镇红岩社区、长安社区、中池集镇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现将项目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2021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城关镇、中池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上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申请,结合市民政局下达我县项目建设指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在城关镇红岩社区、长安社区、中池集镇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现将项目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思路,遵循“规划优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省级资助与镇、社区自建结合的方法,实施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二、建设标准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原则上设立在建筑物一层。设立在第二层以上的,应至少配备1部满足担架进出及运送需求的电梯或无障碍坡道。应配备服务室、保健康复室、心理疏导室、备餐室、餐厅、休息室(床位数不少于10张)、浴室、娱乐室、文化活动室、卫生间等及室外活动场地。娱乐室、文化活动室等与社区共享面积不应超过日间照料中心面积的30%。

三、建设时间及要求

1、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按《陕西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陕民发﹝2020﹞110号)及《石泉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石办字﹝2020﹞48号)文件规定,镇人民政府是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划、资金使用、签订引入运营机构监管协议以及申报审核。项目镇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程序及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镇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建设场地如属租赁的,附租赁期不低于6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报送县民政局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拨付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