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mzj/2021-023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1〕20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9 15:35
内容概述 为了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及低保、特困等民政服务对象安全过冬,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和杜绝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及低保、特困等民政服务对象安全过冬,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和杜绝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要坚持从民政对象的根本利益出发,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群众,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留守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掌握辖区内安全管理情况。

二、迅速行动,重点排查

(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认真排查核实“三类人员”和因灾房屋倒损、农作物绝收减收、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对凡是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条件的,依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错保。

(二)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

各镇要根据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摸排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制定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御寒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不让困难群众缺衣少被,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分散特困人员、留守人员等重点人群居住环境安全巡查检查,集中排查水、电、火等安全隐患,杜绝因取暖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各镇要加强对辖区的救助巡查,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确保辖区内无流浪乞讨人员因救助不及时而冻死、饿死、病死街头现象发生。

(四)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

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持续深入推进“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在活动中广泛宣传民政惠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互帮互助、温情融融的氛围。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县民政局将深入到各镇、村开展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不得力,群众有突出反映的强烈问题的,影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