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mzj/2021-0225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1〕190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3 15:24
内容概述 近期我省多地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目前已进入冬季,雨雪、寒潮等极端天气和疫情防控多重因素叠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事故易发,安全风险隐患激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防范和冬季用电、用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省多地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目前已进入冬季,雨雪、寒潮等极端天气和疫情防控多重因素叠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事故易发,安全风险隐患激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防范和冬季用电、用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各民政服务机构积极要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要开展辖区民政服务机构排查整治,县民政局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务必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依法依规落实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火灾、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停用消防设施、违章装饰装修、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工作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

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燃气和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安全齐全、运行状况是否完好,燃气管道是否存在埋深不足、安全距离不够和管道被占压等隐患。

4、是否存在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当,带病运行;各项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是否落实例检、维保制度,安全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是否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11月19日-11月25日)

各民政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6日-11月29日)

各镇对本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重点工作步骤,梳理自查结果,是否自查到位,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是否积极协调解决。确保安全隐患消除。11月29日前,各镇、各养老机构将隐患整治结果台账汇总报县民政局。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30日-12月10日)

县民政局对各民政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排查整治是否到位,整改工作是否切实有效,安全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各项工作记录、整改台账是否记录到位。对各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梳理,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重大,各镇、各服务机构要切实把各项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再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服务机构要结合事故隐患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剖析典型涉众安全事故案例,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三)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各养老机构要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纳入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工作内容,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法制化、精细化水平。此次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年终考核,请各镇、各养老机构于12月1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民政局。

联系人:尤一力

联系电话: 18509159668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