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章赐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任字〔2021〕2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13 11:02 |
内容概述 | 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
章赐明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胡先武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方绪来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免去陈小平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蔡方毅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